“红岭创投”非法集资案
基本案情
2009年3月至2021年9月,深圳市红岭创投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(简称“红岭创投”)董事长周世平等人利用“红岭创投”网上平台发行融资标的,累计向48万余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约1090亿元。期间,周世平等人明知公司资金缺口巨大,仍通过关联公司发布“消费理财”“债权置换”“红盈宝”等虚假借款标的非法集资,所募资金主要用于归还融资项目到期本息、维持公司运营等无法产生利润的成本支出。另,周世平利用“投资宝”和“红岭资本线下理财”的实际控制人身份,肆意使用非法集资款项,集资诈骗逾200亿元。
裁判结果
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,周世平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,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,以集资诈骗罪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周世平无期徒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。其余17名被告人犯集资诈骗罪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、职务侵占罪,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至二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
典型意义
规范金融秩序对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、保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、防范金融风险具有重要意义。非法集资犯罪因其参与人多、分布广、影响范围大等特性,严重危害金融秩序的稳定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保护。本案涉案金额逾千亿,投资人多达48万,系2024年审结的案值最大的非法集资案件。本案的审理和裁判揭示了非法集资行为的犯罪规律,织密了防范和处置日趋严峻的非法集资活动法网,有助于震慑非法集资犯罪分子,警示相关企业及从业人员要坚守底线、合法融资、诚信经营,投资人要强化风险意识、抵制高利诱惑、理性决策投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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